2015年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青田县国土资源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青田政府门户网和青田县国土资源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马鞍山路1号,邮编:323900,电话:682388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青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国土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及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责任人员,对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一是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公开信息审查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等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县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程序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主动公开方面,主要通过青田政府门户网、阳光工程网和青田县国土资源网等途径在网上公开,及时发布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的政府信息,便于公众自主查询。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书面申请、当场申请等3种受理渠道,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人员和受理地点,明确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三是认真落实县政府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季报制度,按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报送季度和年度报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阳光政务栏目下主动公开权力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同时,在青田政府门户网、阳光工程网和青田县国土资源网以及局官方微博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规划计划、业务公告、便民服务等六个大类政府信息8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0条,主要有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内容;政务动态类信息320条,主要有工作动态、规划计划、年度报告等内容;业务公告类信息440条,内容主要有土地招拍挂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交易、土地使用权登记、国土资源信访和听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以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咨询、投诉等各类社会关切的问题共18件。其中,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互动平台答复2件,青田县网络问政直通车答复13件,青田县国土资源网答复3件,答复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同意公开3件、部分公开2件、自愿放弃申请1件,送达不存在告知书1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100%,并及时上报县信息公开办公室备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及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和有关规定,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尤其是在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原则上,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不足,保证信息公开的持续、高效和深入,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制作、审核和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依法依规。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搞好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强化服务功能,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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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3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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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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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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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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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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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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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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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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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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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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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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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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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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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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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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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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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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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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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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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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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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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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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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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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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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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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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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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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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8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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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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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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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