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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0 发布机构: 青田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3-21 1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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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 2015年度青田县林业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5 1 1日起至 2015 12 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政府网、青田林业网、青田林业局公告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青田县林业局办公室叶婷婷联系(地址:青田县校场路60号,邮编:323900,电话:0578-6822246,电子邮箱:258884997@qq.com.cn)。

一、概述

2015年,该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健立健全协调统一的长效机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督查小组等,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具体抓、业务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公开是监督、是诚信、是效率的新观念,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工作有组织、有落实、有监督、有整改、有促进,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

2、精心组织,多层面畅通信息公开。一是政务公开栏,在服务大厅公开行政审批办事规则,制度上墙,实行首问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多项工作制度。二是健全林业网站建设,将林业信息、工程公告等内容通过网站公开等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各项办事指南、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3、贴近群众,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不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突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林业收费项目等热点问题的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青田政府信息网100条,青田林业网1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林业产业、办事指南、通知公告、村公告栏公示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青田政府网、中国青田网、青田林业网、浙江林业网、丽水林业网、林业局公告栏、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简报、村公告栏等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该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2015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业务动态等信息10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公开收费项目0个。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该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原有基础上,开设了青田林业网、青田林业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在推行新媒体上的信息公开方面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新媒体技术含量较高,微博、微信都要求较高端手机。林业工作的特性:山林无网络或信号差、绝大部分的山林农民目前使用的还是低端手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微博、微信等等。这是个尖锐的问题,对于2016年度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6年该局一是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二是继续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三是通过加大宣传和手把手教导等多形式畅通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青田县林业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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