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石门洞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由青田县石门洞管委会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0368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指导下,石门洞管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组织保障有力,推动信息公开高效实施。我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在工作目标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和活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上报活动,促进石门洞旅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除编辑文档外,须另以ceb格式作为附件上传,便于公众查询,对于应当对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二是建立健全办理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先后建立了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公开台帐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落实到位。
3.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全面公开。我单位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的公开载体,以全方位、多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景区建设期间主动公开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流程以及管委会日常相关信息等,并公开相关负责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设置效能投诉箱主动接受监督,各项举措执行到位,颇受好评。
4.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我单位利用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利用互联网进行公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注重信息公开的实效,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同时加强载体建设,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在单位办公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石门洞管委会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青田网、报刊、电视、石门洞旅游网、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开信息。一年来,共公开信息41条,其中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15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石门洞管委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石门洞管委会力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亮点、出成果、上水平,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国家4A级景区做出新贡献。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截至目前为止,石门洞管委会还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