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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田县供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16-00040 发布机构: 青田县供电局 发布时间: 2016-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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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供电局2015年供电信息公开年报

一、基本情况

青田县供电局原单位名称为青田县电力公司,成立于1978年,1992年挂牌成立青田县供电局,1999年1月起由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代管,2012年11月正式划转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下辖直供直管县级供电企业,2013年6月更名为国网浙江青田县供电公司,供电区域2493平方公里,承担着侨乡青田51.4万人口用电,共计低压用户18万余户,高压用户1300余户。

二、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青田供电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长由局长、书记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下设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明确了信息发布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2、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青田县供电局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青田县供电局电力企业信息公开指南》、《青田县供电局电力企业信息公开目录》和《青田县供电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明确了青田县供电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规范了信息公开行为。

青田县供电局在各个营业场所按要求公布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办事程序、电费电价政策、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在营业厅显著位置公布“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与客户的监督。向申请用电客户提供《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告知书》、《浙江电监办关于受电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提示》等资料。所有供电营业窗口已配置互联网接入终端,方便客户通过“浙江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与监管系统”,查询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信息。相关资料和必要的业务咨询及技术标准咨询,一次性的告知用户。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都能按规定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2015年1月至12公司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纸新闻媒体共发布停电信息500多信息按时公告率100%

 3、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青田县供电局在各个营业场所通过宣传小折页、公告栏等方式,向广大电力客户公布了供电质量标准、销售电价、收费标准、用电业务的办理程序等信息。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停电、限电、事故抢修处理情况、用电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三是按照浙江电监办要求,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15年1-12月份青田供电局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54条,其中停限电公告139条,服务承诺及投诉承诺4条,两率情况公告7条,其他3条, 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1条。

4、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青田县供电局严格按照《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向定期向电监会报送相关行政审批资料,按照真实、及时及完整的要求定期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批。不定期报送情况有序用电方案、保供电方案、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等。

三、供电信息公开工作待改进情况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平台、掌上电力APP等信息平台报送供电服务信息,同时进一步增加公布渠道,使用户及时获取信息。

四、可以介绍企业年度开展的特色工作

五、企业下一步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一)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有关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将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不断深化、创新结合起来对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做好公开信息更换工作;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供电信息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电力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电力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电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断提高电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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