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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田县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16-05711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6-12-30 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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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浙委发【2016】23 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民发【2016】1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民政的重要论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律普及与法律执行相结合、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突出民政特色,不断扩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深化实施现代大民政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全县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更大进展,民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县民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广大群众对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民政领域的法治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民政法律法规,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共享民政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成果。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切实增强民政普法的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践法于行。立足工作实际,准确查找民政普法和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着力解决,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正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积极探索“七五”普法新思路,主动占领新阵地、搭建新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平台、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历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法治建设特别是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法治青田建设决定的重要精神,宣传法治青田建设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加深对法治青田建设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全社会参与全面深化法治青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系统理解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大力宣传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弘扬“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培育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党章宣传学习,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民政法治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不断巩固作风教育成效,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着力宣传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民政部门慈善工作职责,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着力宣传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宣传优抚安置法律法规,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着力宣传救助管理、婚姻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社会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着力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社会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广泛宣传民政领域其他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政部门职能的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门重点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做好上述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五)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开展“互联网+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利用各级民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民政政务微博、民政公众微信号、手机短信、公共视听载体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以传统媒体为基础、以新媒体为主导的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六)推进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张贴海报挂图、制作宣传展板或视频音频资料、播放法制宣传片、组织法治主题演讲、征文、答题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使干部职工持续接受法治精神的点滴熏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民政服务对象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相关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 — 7 —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其在深化实施现代大民政战略中的“关键少数”和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规定,强化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适应民政法治工作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

(二)着力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民政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研讨、案例评审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持证上岗,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服务、依法办案的本领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法律素质。根据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宪法宣传,配合司法局等单 — 8 —位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村“两委”、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等骨干的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老年人、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社工、志愿者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向其加大普及和宣传民政领域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力度,养成其依法维护权益、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2016年,全县民政系统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017年至2019 年,全县民政系统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2020 年,完成对“七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能。全县民政系统要充分认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网络,强化普法领导小组职能,协调、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统筹部署,把依法治局、普法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各项普法工作。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工作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履行普法工作的职责,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把“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普法协调协作机制,完善普法管理制度,培育一支高水平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突出对立法、执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实现从“法制宣传教育”向“法治宣传教育”转变。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师生加入民政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三)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局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县民政局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坚持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中。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普法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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