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 >青田县民政局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文件
首页
关于印发《青田县民政系统消防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28/2016-05702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6-12-30 09:58:44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青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G20杭州峰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消安委【2016】3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8.24”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致4人死亡事件的惨痛教训,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针对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制定消防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以思想认识到不到位、查隐患治理到不到位、查责任落实到不到位为检查重点,进一步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促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高度重视对殡仪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区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措施检查,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对非法养老机构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环节要严加整治;对存在问题较多,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依法取缔,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防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落实殡仪馆、敬老院、福利院和民办福利机构值班工作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证 24 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瞒报延误。

(二)认真组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对辖区内各福利机构,要按照防火和消防安全有关要求,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安全通道堵塞、用火用电存在不安全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切实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力开展,特别对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着重进行督促整改,增添防范措施,使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大力督促有关单位继续投入,坚持和完善消防安全和消防工作制度、设施。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16年8月 24日至2016年9月7日。

四、工作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民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责任事故重于泰山,珍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自查力度,尤其是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消防、食品卫生检查,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煤、用气。尤其是县殡仪馆、各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不仅要加大消防工作力度,还要做好食品卫生、服务对象安全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科室督查。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分管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线路是否老化、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备、是否有线路私拉乱扯、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现象。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县民政局将组织办公室、社救科、福利生产办及相关科室组

成督查组,实地督导各单位消防安全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全县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要采取各种方式迅速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传达到所辖范围各单位,督促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鼓励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消防安全隐患,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政府引导、单位为主、职工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氛围。

(三)深入排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一定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专门人员,确保在月底前全面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如没有配臵自动消防设施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收集信息,及时报送。为了解掌握检查工作有关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请各乡镇(街道)及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活动进展情况,9月10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24945。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