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青田县发改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邮编:323900,电话:6822964,电子邮箱:qtfg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发改部门实际,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制度建设,拓展了公开渠道,完善了公开内容,在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公开范围的广泛性、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以及公开的及时有效性上下功夫,高起点、多层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指导下,县发改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多次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年度任务,增强广大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保密、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规范流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建立台帐,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在公文制发时,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于公开”,在“主动公开”文件中注明“(此文公开发布)”,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加强信息保密工作。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季报制度,每个季度按时想县信息中心上报信息公开情况,每年3月15日前及时上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网站公布。
(三)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形式更加规范。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分类清晰、格式规范,主动公开的文件都以ceb的格式上传;属于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建好台帐。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动态等政府信息资源,并借助期刊、报纸、电视台,不断丰富完善政府信息方式,使发展改革工作与民众的交流更加直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规范窗口审批行为。为规范行窗口行政审批行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我局将4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并统一规范了操作细项的名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并制作了《办理规程》,明确了审批范围、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办理程序和申报材料等内容。(二)是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对照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有9类89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其他行政权力27、行政处罚25项、审核转报1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并制作了流程图;责任清单11类48项。目前,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规程已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数共449条,其中工作动态等信息40条,本级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247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17条,行政许可2条,年度报告1条。发布内部期刊《改革研究》12期被省发改委网站录用信息9篇,被市发改委录用信息35篇,县级网站采用138篇,不断出具各种研究成果,年初下达了《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度课题研究计划》,共有涉及高铁经济、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城镇化等领域8个课题列入计划,其中《高铁时代下的青田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被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录用,《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和对策建议》被省《发展规划研究》录用,全方位的宣传了我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县发改局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公开的途径主要有:1、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站:http://zwxx.qingtian.gov.cn/。2、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网址:http://qtfg.gov.cn/。3、各级新闻媒体。4、上级发改部门网站、简报。5、内部期刊《调查与思考》。6、内部期刊《发展和改革》。7、内部期刊《发展和研究》。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一是及时完成了《青田发布》、《丽水发布》等的订阅任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认真做好《网络问政直通车》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经接到问政事项 24件,件件及时办结并回复了问询人。我局尚未由于“网络问政直通车”网友提问回复不及时,被县网信办下发《网络问政督办单》,及时落实到位《舆情抄告单》和有关网评任务,我局并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三是开通官方微信,共发布信息 26条。四是利用单位官方微博发布消息 78条 。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 2015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县发改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在人性化和一体化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建设。为此,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从内容和形式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易滋生腐败的环节作为公开的切入点,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审查后列入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凡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的资金使用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公开或公示。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内部与外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分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截至目前为止,县发改局还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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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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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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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4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 性文件数 | 条 | 24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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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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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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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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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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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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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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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