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温溪组团江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青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依据《青田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划定的温溪组团江南片区(不含寺下区块),东起丽水和温州交界处、南靠山体和以兴业路为界、西至温溪和油竹交界处,北沿瓯江一线展开,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98.93hm2。在控规管理单元中属于温溪南单元(0578—QT—WX—04)。
规划主要内容:
1、功能定位
青田县温溪组团南翼集公、铁、港为一体的产业型城市功能片区。
2、规划结构
综合用地条件、功能定位、地块分割等因素,确定本区块形成“一轴两组团”。
一轴:发挥瓯江航道和330国道的交通优势,延伸城市发展空间,作为本片区发展联系轴。
两组团:由河流、山体等不可抗因素所划分而成的港头和高岗两个功能组团。其中高岗组团为仓储物流产业组团,设置必要的社区配套设施;港头组团为居住和产业发展综合组团,并集中设置适量的公共配套设施。
3、规划规模
依据人口规模的分析和《青田县域总体规划》的要求,温溪组团江南片人口规模1.5万人,按人均用地约101㎡计算,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将不超过151hm2。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6.44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