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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充分运用专利制度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青田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08〕109 号)相关规定,由企业自愿申报,并经相关程序认定,青田中野天然植物科技有限公司为青田县专利示范企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示范企业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专利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全县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创新榜样。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