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给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服务,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办理公积金业务,减少在中心和银行的排队等待时间,确保职工资金安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分行合作,联合开发了“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现就发放联名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名卡的主要功能:
1、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一代有效凭证;
2、是职工提取公积金、按月领取公积金还贷资金的唯一入账账号;
3、可通过建行各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自助查询公积金余额及明细;
4、可直接关联建行贷款还款账户;
5、可用于代发工资;
6、具有建行借记卡所有功能;
7、免收办卡费用;
8、免收卡年费;
9、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用;
10、免收短信通信费。
二、联名卡发放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三、联名卡办理程序:
1、由职工所在单位集中向建行网点提出申请并领取表格,按要求完成职工信息收集、核实和申报工作;
2、缴存单位将职工材料移交建行完成制卡工作,由建行通知各单位领卡;
3、缴存单位签收联名卡后,在核对无误情况下通知职工本人签字领卡;
4、职工领卡后到建行各网点修改初始密码(955330)进行激活;
5、缴存单位完成批量办卡后,若有新增缴存职工及启封职工账户需申办联名卡的,由职工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
6、为配合2015年下半年起实施按月抵扣新政策,请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务必完成办卡工作并将卡交付职工使用;
7、为简化流程,单位在集中办卡时如有需要,可向当地建行进行预约,本中心将委托建行上门为各单位进行服务;
四、请各缴存单位按中心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核实和申报工作,并做好联名卡发放和宣传解释工作。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
2015年4月3日
青田分中心咨询电话:6757678
青田建行各网点咨询电话:
塔山分理处: 留俊燕 6836559 13957094254
支行营业部: 洪琼琼 6822916 15990897923
江南支行: 应旭华 6961162 15805887850
龙津路分理处: 梅伟玲 6821008 13867096144
圣旨街支行: 季苏雪 6827583 13757091761
温溪支行: 邹伟珍 6857153 13587136266
新大街支行: 刘玲霞 6822373 13967088071
油竹支行: 刘馨霞 6659681 1373590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