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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溪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53734/2014-00064 发布机构: 海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4-01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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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7个部分。

一、概述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海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乡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二)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中心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通过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监测为契机,突出抓好平台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依据内容对政府信息进行归类划分,及时对本乡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公开指南、政务动态等信息进行更新,完善网站建设。三是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政府报告、最新动态、承诺实事,健全政务中心“一站式”、“一条龙”等服务体制和承诺制,使其成为代表政府公开、公平、公正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五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3年,我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53条,工作动态类119条。

(二)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情况。今年,我乡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我乡有一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已及时处理完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乡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管理和减免情况:

201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由乡政府办公室落实。由于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海溪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海溪乡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商务工作不断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法事件。

  

                                                                                                                                                                                                            

海溪乡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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