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转保工作。截至12月21日,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对象转保职工养老保险人数累计达16898人,其中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12412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416.60%。
2、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截至12月21日,已收缴276670人,其中在社保卡代扣代缴成功92000人,完成年度任务的82%。
3、做好城居医保缴费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鹤城街道月里湾社区、鸣山社区,以及石溪乡的金泉村三个试点的社保通过“移动支付”方式成功收缴1129人次共29.22万元。
4、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数据网上采集各项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即2014年9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职)年龄工作人员的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的核实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即2014年9月30日后)达到法定退休(职)年龄共205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进行重新核定工作。
5、认定侨乡进口商品城为青田县首家创业园。
6、就业和社会保障员岗位补贴由2500元/人/月调整至2952元/人/月。
7、完成对2016年青田县公务员招考计划的编报工作;完成对2015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年报的部署工作;开展2015年度新考录及选调任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8、继续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有关落实工作。
9、指导县农业局农作物管理站、三辰电器两家首席专家设岗单位开展岗位聘任工作。
10、举办石雕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完成石雕高级工379人的职业技能鉴定,272人获颁石雕工(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1、妥善落实浙江天泰鞋业有限公司126名工人的工资垫付工作,及时处置12月13日瓯南街道防洪堤的“球顶秀”讨薪突发事件。
二、2016年1月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和被征地农民转保工作。
2、基本完成省级平台医疗机构注册和医保医师注册,加强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管理。
3、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上线准备,确保2016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统一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
4、进行掌上社保(医疗)移动服务项目第一期上线调试。
5、实现民政与总工会医疗补助接入市医保“一卡通”上线运行。
6、完成我县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符合晋升职级公务员的工资审批、发文工作。
7、完成2015年企业用工监测务工补贴发放,2016年监测企业样本调整工作。
8、研究落实我县关于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丽政发(2015)78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操作细则;研究调整村(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考核具体办法;完成2015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9、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
10、做好公有企业人才统计工作。
11、拟制定关于青田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2、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及时处理日常投诉案件,做好两节期间劳动突发及重大事件的处置;对有重大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做好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查工作,为元旦、春节期间的和谐稳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