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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发违建管控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2135556/2014-88080 发布机构: 祯旺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9-02 17:09:47

青祯政201427号                   

 

祯旺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新发违建管控机制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三改一拆”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果,用刮骨疗伤的勇气管控新发违建,根据青政发【2014】62号文件关于印发《青田县实施〈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细则(暂行)》的通知、青纪【2013】11号文件《关于严明全县“三改一拆”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工作实际,经祯旺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祯旺乡新发违建管控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两美祯旺为抓手,以严格管旧控新违建为突破口,坚决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推进依法用地、规范用地、集约用地。

二、工作流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以周江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人武部长范鹏飞为常务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王杰;副乡长陈才军、项建伟为副组长的新发违建管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分村包干制,各村也同时成立以支部书记、村长为组长和第一副组长及其他村两委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必须设立两名新发违建管控巡查成员,也一并实行村两委包组负责制。

(二)建立巡查报告制度。

联系领导、驻村干部、是辖区内“新发违建管控”巡查的主要责任人,村两委主职及两委干部是本辖区内“新发违建管控”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实行重点地段每天一巡查,对本辖区实行每周过一遍,在动态巡查中,对发现的“新发违建”要立即制止,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新发违建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里举报电话6899012,6500610。各村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每周一上午10点各村将上周本村的新发违建情况汇总上报,没有的也要上报,对新发违建实行一经发现随时报告。乡政府对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三)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新发违建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类新发违建(巡查发现和举报转办)必须在当天或者次日开展现场调查,下发停建通知书,做好取证工作(现场照片、勘测草图、走访调查)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予以复垦通知书,对拒不拆除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后组织力量予以强制拆除。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新发违建管控工作中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巡查不到位,隐瞒不报、拖延上报、阻扰新发违建查处的乡村两级干部由乡纪委进行约谈,并根据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党员干部涉及新发违建的一律从重处理。

(五)强化考核通报,形成工作合力。

乡政府每月对各行政村新发违建管控工作查处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量化打分作为每月及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和奖金挂钩。对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行政村新发违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所有的集体及个人的年终评先评优,同时扣除相关责任人员的误工报酬(各村对新发违建处置及时到位的可以不进行一票否决)。

 

 

 

 

 

 

祯旺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三改一拆

祯旺乡党政办                2014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27.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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