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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统计材料及上报工作。(人才科)
2、做好职技校培训中心送技能下乡活动的技能考证工作。(鉴定中心)
3、加强见习基地建设,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就业处)
4、加强失业保险审核工作,做好失业保险发放。(就业处)
5、做好企业用工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监察大队)
6、梳理2014年办结案件,整理完善归档卷宗,迎接省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质量考评组考评。(仲裁科)
7、做好2015年城居医疗保险筹资测算的前期工作。(社保局)
8、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社保局)
9、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省二级)前期准备工作。(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