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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378/2014-88045 发布机构: 祯埠镇 发布时间: 2014-06-25 09:30:12

关于印发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小群村各家庭作坊

      现将青田县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青田县祯埠乡人民政府

2014年 5月 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祯埠乡党政办                             2014年5月26日印

 

 

 

青田县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

整改方案

 

 为了确保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16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14年度市级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通知》(丽政办发[2014]18号)及《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祯埠乡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切实消除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确保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按照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青田”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消除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 2014年底,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现有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做到电焊工持证上岗;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火灾隐患;成立义务消防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完成市级政府挂牌督办的摘牌工作。

三、整改重点

针对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现存在的消防隐患,确定整改重点如下:

1、生产厂房、仓库与居住建筑未进行防火分隔,普遍存在“三合一”现象,低层生产,高层住人现象突出,消防隐患严重;

2、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发生火灾后火势容量蔓延,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缺乏;

3、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器材不足,自来水水压低等问题;

4、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存在电焊工无证上岗,员工在厂房、仓库内吸烟的现象。

5、企业主存在侥幸心理,消防整改不到位。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消防安全联络员,制定整改方案,对小群村企业进行巡查记录,对存在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坚决给予停业整顿并处罚,督促其整改到位。加强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火灾隐患。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一是通过祯埠乡召开小群村两委会、企业主会、企业内部消防知识培训会、组织电焊工培训班等方式,发放宣传单、消防书籍,提高居民、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抵御火灾能力,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损失;二是切实做好电焊工培训工作,对现有电焊工通过调查摸底,开设电焊工培训班,对电焊工实行持证上岗;三是实行企业“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2、不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5、不准随易挪用、圈占消防设施器材;6、不准在车间内随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7、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8、不准在车间私接乱拉电源、电线;9、非机修人员不准自拆装机器设备,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10、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员工,不得无证作业。

(三)保障资金,完善设施。一是县政府投入资金对小群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在小群村休闲椅协会成立志愿消防队,并配置消防车、手抬消防泵、消防水带、消防枪、消防服等消防器材,负责器材管理和消防情况处置。各家庭作坊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轻便消防水龙等消防器材;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进行整改,其中“三合一”隐患作为整治重点。如设置独立疏散设施或设置辅助疏散设施(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应符合有关建筑逃生避难设施配置标准);确有困难的,对住宿与非住宿部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符合GB50116和GB20517的规定),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在疏散走道、住房、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并有疏散标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常闭乙级防火门。三是电气线路规格必须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避开可燃材料,当无法避开时,采取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对产生高温或使用明火的设备,应限制周围可燃物,使用期间设专人监护;

(四)园区建设,消除隐患。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重点培育休闲椅行业规上企业,对小群村家庭作坊实行逐步疏散和搬迁,彻底消除家庭作坊式带来的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 2014年 2月开始,到 2014年 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宣传阶段(2014年2月-3月)

对现有企业开展排除,重点排查出企业“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情况及电焊工情况(在职人数、取得证书情况、培训需求情况),并登记在册,与各企业签订责任书,开设消防知识讲座,发放消防书籍、宣传单等。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4年4月-9月)

针对排查情况,因企制宜,开展宣传、整改活动。

4月,组织四期电焊工培训班,每期七天;组建义务消防队。

5月,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小群村企业进行巡查。

6月,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无证电焊工,厂内吸烟等违法现象。

7月,各单位对“三合一”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并提出整改意见。

8月,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消防器材室,购置手抬消防泵一台,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服等其它消防器材购置。

9月,开展企业电气线路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10-11月)

10月,整改提高,检查指导企业完成“三合一”现象的整改工作。

11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关停。

(四)成果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对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其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对实施停业整顿的企业,进行再验收,确保消防安全的情况下给予复工。

附件:1.无证电焊工培训各家庭作坊任务表

2.小群家庭作坊网格化管理名单

3.小群村家庭作坊聚集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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