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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0 发布机构: 青田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4-04-01 1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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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3年,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机关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工作及网上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局主要领导多次过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除涉及保密或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其余政府信息一律对社会公众公开。分管领导审核线上分管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最后交由局务会议通过,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
    2
、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2013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七-八月份,根据县信息公开办公室
对政府信息公开监测的统一安排,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更新自查;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通过信息公开监测。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同时,对每一件涉林案件及时、认真回复。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今年11月份落实专人负责
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主动公开205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面实现林业阳光工程公开透明化。  
    3
、运用载体,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林业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林业窗口公示平台,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按照规定流程,及时妥善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建好台帐。

4、严格报告,明确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

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为更好的完成信息报送,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2013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业务动态等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公开收费项目0个。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全面性、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在人性化和一体化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建设。为此,201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二是继续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不断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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