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1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浙土资厅函〔2013〕441号),受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由丽水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对
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和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等四个详查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㈠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
1、出让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马鞍山路1号)。
2、探矿权名称: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详查。
3、探矿权位置: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
4、勘查矿种:高岭土矿。
5、勘查区块范围:勘查区块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93平方公里,各拐点坐标见下表
勘查区块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东经 | 北纬 |
J1 | 120°01′19″ | 28°05′15″ |
J2 | 120°02′00″ | 28°05′15″ |
J3 | 120°02′00″ | 28°04′48″ |
J4 | 120°01′19″ | 28°04′48″ |
6、以往工作程度:该探矿权已完成地质普查工作。根据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区资源储量分割核实报告》估算矿区推断的资源量(333)高岭土(Ka)矿石量34.855万吨,高铁高岭土(Kt)矿石量83.356万吨。
7、探矿权出让期限:2年。
㈡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
1、出让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马鞍山路1号)。
2、探矿权名称: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
3、探矿权位置: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
4、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
5、勘查区块范围:勘查区块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76平方公里,各拐点坐标见下表
勘查区块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东经 | 北纬 |
J1 | 120°14′30″ | 28°01′45″ |
J2 | 120°15′00″ | 28°01′45″ |
J3 | 120°15′00″ | 28°01′15″ |
J4 | 120°14′30″ | 28°01′15″ |
6、以往工作程度:该探矿权已完成地质普查工作。根据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推断的资源量(333)矿石量301.32千立方米、78.825万吨,荒料量106.67千立方米、27.905万吨。
7、探矿权出让期限:2年。
8、其它:原则上应在浙江省第四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中圈定的拟开发块段范围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㈢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
1、出让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马鞍山路1号)。
2、探矿权名称: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详查。
3、探矿权位置: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村。
4、勘查矿种:饰面用辉绿岩矿。
5、勘查区块范围:勘查区块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76平方公里,各拐点坐标见下表
勘查区块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东经 | 北纬 |
J1 | 120°16′00″ | 28°18′15″ |
J2 | 120°16′30″ | 28°18′15″ |
J3 | 120°16′30″ | 28°17′45″ |
J4 | 120°16′00″ | 28°17′45″ |
6、以往工作程度:该探矿权已完成地质普查工作。根据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推断的资源量(333)矿石量75.894千立方米、21.326万吨,荒料量23.1千立方米、6.491万吨。
7、探矿权出让期限:2年。
8、其它:原则上应在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中储量估算范围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㈣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
1、出让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鹤城街道马鞍山路1号)。
2、探矿权名称: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
3、探矿权位置: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
4、勘查矿种:饰面用花岗岩矿。
5、勘查区块范围:勘查区块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约0.38平方公里,各拐点坐标见下表
勘查区块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东经 | 北纬 |
J1 | 120°12′45″ | 28°07′45″ |
J2 | 120°13′15″ | 28°07′45″ |
J3 | 120°13′15″ | 28°07′30″ |
J4 | 120°12′45″ | 28°07′30″ |
6、以往工作程度:该探矿权已完成地质普查工作。根据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估算矿区推断的资源量(333)矿石量587.6千立方米、151.01万吨,荒料量189.2千立方米、48.63万吨。
7、探矿权出让期限:2年。
8、其它:原则上应在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编制的《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中圈定的拟开发块段范围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㈠ 有意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竞买的,请于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21日到丽水市审批中心国土2号窗口获取本次挂牌出让资料(每本200元),到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开具《竞买资格预审确认通知书》。并于3月24日前到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375号4楼)办理报名手续。
㈡ 报名时,企业须提供竞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挂牌出让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报名所需资料,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㈢ 挂牌保证金及挂牌起始价:本次挂牌出让以挂牌起始价格作为挂牌保证金。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为人民币85万元整;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为人民币81万元整;东源镇东坑口村饰面用辉绿岩矿为人民币40万元整;瓯南街道郑坑下村饰面用花岗岩矿为人民币195万元整,保证金应在2014年3月24日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得后保证金转为定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挂牌出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㈠ 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25日10:00时止。挂牌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375号3楼)。
㈡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后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探矿登记手续。
五、探矿权出让所得收缴
探矿权出让所得在签订探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入青田县财政专户。
六、注意事项
㈠ 挂牌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㈡ 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㈢ 本次挂牌出让探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到矿区自行实地踏勘。探矿权矿区范围内所涉及的有关用地、道路、林地、坟墓等一切涉矿政策处理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政策处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㈣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矿产资源储量与质量变数、市场变化、自然环境变化、政策处理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挂牌报价做出理性的选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咨询电话:0578-6834230、6827593、2669502
联系人: 黄先生、 吴先生、 林先生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