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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52299/2014-63191 发布机构: 青田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4-12-31 14:11:21

青田县司法局

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青田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奋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青田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做优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季宅模式”大调解规范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季宅模式”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在全县所有公安派出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了调解员,进一步推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互动。

2.加强村(居)调委会组织队伍建设。以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全县各片区中心乡镇调委会的形式,全面参与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后的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努力建设了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比较合理,专兼结合、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联合各乡镇、街道举办了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大了对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力度。

3.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见效一个”的工作思路,重点培养了12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将商会调委会建到了全国各地,做到“哪里有青田人,调委会就建到哪里”。联合政法委、统战部、侨办等单位成立了浙江省首个涉侨调解中心,专门聘任了23名人民调解员,其中就包括侨居11个国家的13名华侨调解员。组建了一支由律师、法官、各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专家库,为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支持。

4.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与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青田县人民调解案件经费补助办法》,根据县情,特别增设了重特大案件补贴项目,每个案件补贴金额达1000-2000元。同时,积极争取把医调、警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正常规范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对优秀调委会、“金牌”(首席)调解员、人民调解典型案件等宣传力度,进一步挖掘像叶金书、叶雪伟这样的优秀调解员、优秀司法所长典型,竭尽所能大力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工作影响力,促其起到“传帮带”作用。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76件,其中传统型民间矛盾纠纷受理2176件,化解2165件,成功率达99.5%。

(二)做实矫正安帮,提高管理水平

1.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三分四控五到位”精细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模式,一步一个脚印实施到位。加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继续完善并推广异地交叉调查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2.加强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今年已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7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人员配置比例基本达到1:20,1名以上社区矫正人员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覆盖率达100%。

3.强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推行了手机版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解决“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监督死角问题。

4.优化执法监督体系。认真开展了执法大检查,由法制科牵头、社矫科配合,每季度开展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不但当场提出整改建议,还通过召开监督检查通报会,复查等形式,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纠错,强化落实整改效果。通过执法检查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5.深化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监地协作机制,加强联系互动。多形式、全方位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在仁宫乡建立了安置帮教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正劳动基地;落实了230万安置帮教经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6.认真开展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既抓学习教育,又抓整改落实,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意识和规范执法水平。

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25人,未出现脱漏管,无重新犯罪现象。共有列管刑释解教人员1569人,帮教率安置率达99%

(三)做强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继续强化“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完善案件受理指派、审查审批、案件跟踪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上半年专门安排旁听16件、回访33件法律援助案件,倒查了一批法律援助案件。深入群众,听取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评价,从而完善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价和考评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办事服务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援助“质量零投诉”。

2、大幅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和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青田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各类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公安侦查阶段由原来的每件补助400 元提高至800元;检察审查起诉阶段由原来的每件补助400元提高至1000元;法院审判阶段由原来的每件补助700元提高至1300元;民事、行政、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案件从原来的每件补助800元提高至1500元。较之前,平均增幅达100%以上。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6件,其中刑事案件262件。

(四)做好法律服务,体现司法为民

1.进一步深化公证服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公证人员介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为多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今年共5次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专项活动中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了现场免费监督公证,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保驾护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办证时限制度,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外公证19699件,国内公证2746件。

2.进一步落实对乡村法律顾问及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明确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同时,积极争取县财政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支持。顺利完成了对全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2013年承办案件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积极推进乡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针对全县处理村级组织“三多”问题,整合了各项司法行政职能,专门为全县439个行政村(社区)制作一张法律服务公示栏,将乡村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相关便民措施、联系电话、联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整合成一张牌子,挂在各行政村显要位置,为驻村乡村法律顾问印制法律服务联系卡,发放到村民手中,方便群众直接寻求法律服务。

4.完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第一窗口”作用。合现有基层司法行政资源,逐步推进乡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在新装修的瓯南、海口司法所努力打造“一站式”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继续强化温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配足配强人员,加强与乡镇、村居、企业及多部门的衔接协调,做好宣传,通过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当地群众、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尊重和一致好评。

(五)做深法制宣传,推动依法治理

1.“法制宣传”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县“改革突破年”、群众路线教育以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载体,组织开展“法律体检”、“送法下乡”等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共通过各类活动编印、发放“三改一拆”宣传资料3万余册,宣传挂图3000套,宣传标语800余条,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8场次,“法制电影进乡村”“送法下乡”活动26场次;发放“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手册20000份、宣传折页10000份,张贴挂图及宣传标语3000余张,联合发布倡议书2000份,为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不断拓展普法阵地。立足法制宣传阵地、法制宣传形式两项拓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缓解医患矛盾、解决医患纠纷中的先导性作用,和县人民医院合作,提出了“和谐法治医院”的概念。目标是要培育出这个法制宣传示范点,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创建过程成为推动基层事务民主化、法治化的过程。加强对创建示范点培育工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六)做细群教活动,强化队伍保障

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我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认可。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还专门确定自2014年10月中旬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集中学习培训活动。由各科室所负责人授课,内容涉及基层司法行政的各个方面,都是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常常碰到的最基本以及迫切需要掌握的业务知识。像这样长时间、全员的培训,这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史上尚属首次,此举对年轻干部的成长意义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社区矫正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法制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同时,个别同志重业务轻学习、进取意识、全局观念不强;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工作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缺少特别突出的工作亮点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蓝图绘就,重任在肩。青田县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主线,以改革为统揽,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强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增强司法行政能力,切实改进司法行政工作作风,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着重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力促人民调解工作再扩展。一是完善“季宅模式”大调解运行机制。发挥各乡镇(街道)调委会龙头作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定期研判、排查化解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整合优秀外地籍人民调解员资源,建立外来人员调解人才库。二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深化“警调”对接工作,探索警调工作新途径新方式,缓解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调解压力。三是深化“一镇一品”特色调解组织培育力度。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机制,结合乡镇(街道)实际,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作用,协调多个调解组织共同参与案件调处,对外提供调解服务,对内进行业务培训,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自我管理、自我发展。

(二)进一步突出机制创新,力促特殊对象监管再强化。一是努力推进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高效运转。以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为平台,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接收、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定位监督、保外就医身体复查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坚持严格监管和人性化矫正相结合,依托村级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夯实社区矫正社会共治的基础。三是研究特殊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模式。针对外地籍、因酒驾被判处2-4个月短刑期等特殊社区矫正人员不断递增的实际,加强对其“如何管得牢、管得好”的科学研判。四是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从可能影响社区矫正人员权益的重大执法行为入手,从执法人员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性执法环节抓起,重点对办理警告处罚决定、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以及提请减刑等六类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细化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力促法律服务工作再拓展。一是继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能力。擦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合现有基层司法行政资源,推进瓯南、海口等乡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实施法律援助案件“点援制”,赋予当事人对援助律师的自主选择权。二是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民生能力。围绕就医、就学、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发挥政府、村居(社区)、企业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律师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三是提升法律服务助推经济转型能力。鼓励法律从业人员认真解读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务转型升级、开拓新兴市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力促普法宣传工作再深入。一是加强中心工作专项法制宣传。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结合“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二是深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以培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为重点,继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探索推进外来人员普法工作站建设,推进实施“新青田人”普法阳光工程。三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动态管理机制,提升创建质量。推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在重点行业进一步拓展。四是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拓展公共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进“和谐法治医院”建设。探索微信、动漫等普法新载体引入,拓宽法治宣传渠道。

(五)进一步增强教育管理,力促司法队伍建设再推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整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广大法律从业人员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二是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三是继续加强建章立制和运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制度监管,加强对司法所、律师所的考核力度。四是加强党建和网络建设。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党建工作新品牌,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大力促进律师队伍发展,提高律师万人比。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管理,严格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完善网络舆情的日常检测、收集、研判,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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