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公路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青田县公路管理局为青田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挂青田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牌子。负责具体实施全县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公路应急抢险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普通国省道、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指导、监督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公路绿化管理;组织公路交通量调查和路况登记。
(三)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公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等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公路路政许可和国省道公路非公路标志增设等许可工作。
(四)负责计划安排和使用公路资金,对局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依法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款。
(五)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应急保障、公路战备等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派出)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公路管理局内设3个内设机构和4个派出机构。
(一)综合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保密、信息、信访、接待、会务、后勤、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催办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负责工作车辆调度、修理;协调各职能科室的工作关系;负责局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办理工资晋升、人事调配、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负责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公路资金使用实行全面监督;负责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资金及其他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定期、不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财务活动情况;认真、及时、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做好财务分析;依法进行会计监督。
负责农村公路及国、省道公路非公路标志增设等路政许可事项,审核上报由省、市路政机构审批的许可事项,核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参与公路工程设计评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负责路政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车辆、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养护工程科。贯彻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办法和相应操作规程;提高公路养护质量;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养护和公路大中修工程;对养护生产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编制公路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养护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及参与组织新、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协助路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协助财务科做好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组织学习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生产经验。
(三)安全生产科(挂桥梁隧道管理科牌子)。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并监督实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抢险和战备等演练;制订相关的操作规程,履行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向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资料,制作、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等工作;贯彻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负责桥梁、隧道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与评定;在职能部门组织下编制桥梁、隧道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组织实施桥梁、隧道养护大中修、改造或改建工程。
(四)鹤城路政中队。负责规定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公路路政法规,开展路政宣传教育;维护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保障施工路段安全畅通;负责辖区内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审批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违法建筑、地面构造物、管线、设施的查处、拆除工作。
(五)海口路政中队。同上
(六)船寮路政中队。同上
(七)山口路政中队。同上
三、人员编制
县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14名。
四、代管理单位
(一)青田县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公路管理局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股级职数3名。
(二)青田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县公路管理局管理。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编制数将随人员自然减员实施动态核减,逐步递减至25名编制后保持相对稳定,其中股级职数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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