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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14-00025 发布机构: 青田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14-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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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县民宗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2013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青田县府门户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镇鹤城中路33号,邮编:323900,电话:6830113,电子邮箱:504182998@qq.com)。

一、概述

县民宗局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县民宗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周一夜学和集体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行政许可等。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政府门户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同时采用信息专刊、新闻媒体、会议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县民宗局主动公开国家级政策法规文件2条、规划计划8条,业务工作4条、工作动态16条、公开年报1条、行政权力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决策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政府网站、《青田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文交换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县民局依申请公开1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予当场回复;免于公开政府信息8件,属于政府内部流转公文而免于公开。

(二)处理情况:已答复1件,“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8件,属于政府内部流转公文而免于公开,在“不予公开”中所占比重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县民局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县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3年,县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有待强化、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二)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县民局将以四大举措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道以各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青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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