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府对《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青人大常〔2013〕13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意见中的各项内容逐条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提高群众药品安全意识
一是发挥药学人员专业特长,服务民众。积极扩大药学会会
员规模,推进学会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知识宣传进社区、进老年大学、进农村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解,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用药常识。
二是设立基层宣传站,增强力量。在县药监局设立饮食用药
安全科普宣传站,同时在老年大学、药学会、农检中心、水南村、月里湾社区设立饮食用药安全宣传站,制订宣教计划,明确联系人员,定期开展宣教工作,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扩大影响。通过现场咨询、发放
宣传手册等形式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同时,积极推广举报电话、“中国药监”互动微博和“8008101988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等,引导群众参与药品监督。
二、狠抓执法,规范整顿药械市场
一是抓全面监管。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药品监管网络。对全县涉药单位以分片包干的方式,按年度计划逐月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不同时段出现普遍性且相对集中的品种组织检查抽检,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二是抓专项整治。在全面监管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重点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驻店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药品购销存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是否落实等。
三是抓联合执法。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药房、菜场周边、海口参茸市场等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通过电视、网络予以曝光,促使经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截止今年8月,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60家次;完成药品监督抽验44批次,快检80批;共立案15起,结案10起,简易程序处罚9起,入库罚没款5.16万元,没收药械货值0.59万元;共受理投诉举报9起。
三、防控结合,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青田县药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单位在药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开展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及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增强药品监管基础保障能力。组建成立了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保障一线监管力量。同时,将原妇保所大楼划归食品药品监管局使用,从卫生监督所调用执法车,保障药品快检、没收药品仓储、宣教中心用房、巡查用车等监管需求。
三是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作用,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同时,加强对协管员和网格长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管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