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2013〕4号
关于印发2013年青田县孕产妇县级
高危筛查计划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县孕产妇保健管理,提高孕产妇孕16周后县级高危筛查率,特制定“2013年青田县孕产妇高危筛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2013年青田县孕产妇高危筛查计划
孕产妇县级高危筛查工作是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高危孕产妇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管理是高危孕产妇管理的基础,是保障孕产妇安全的有效措施。为加强我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切实提高孕产妇孕16周后县级高危筛查率,特制定2013年青田县孕产妇高危筛查计划。
一、孕产妇县级高危筛查日期及地点:
1、2013年春节前筛查安排:
日期 地点
1月20日 腊口中心卫生院
1月22日 山口中心卫生院
1月23日 东源中心卫生院
1月24日 船寮中心卫生院
1月25日 海口镇卫生院
1月28日 县第二人民医院
1月29日 高湖镇卫生院
1月30日 北山中心卫生院
未安排筛查的乡镇妇幼人员和责任医师动员孕产妇就近进行筛查,鹤城、瓯南、油竹、阜山、章旦、仁宫、石溪等街道乡镇的孕妇动员到县妇保所筛查。
2、每月县级医师下乡定期定点筛查安排:
日期 地点
10日 山口中心卫生院
15日 东源中心卫生院
20日 北山中心卫生院(隔月筛查)
20日 腊口中心卫生院
24日 船寮中心卫生院
二、下乡筛查县级医师安排人员:
1、2013年春节前筛查人员安排:
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妇产科医师一名;
县妇保所妇保科医师一名。
2、每月定期定点筛查人员安排:
县妇保所妇保科医师。
各单位在安排筛查医师时,需安排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业务骨干下乡为基层服务。
三、筛选对象:各乡镇孕产妇。
四、筛查率:以乡镇为单位全年县级高危孕妇筛查率93%以上。
五、其它
1、产时高危筛查由各接生单位负责,发现产时重度高危及时报告县妇幼保健所(联系人:叶美美,联系电话:6022522,虚拟号:675585)。
2、各乡镇妇幼人员需每季对本辖区孕产妇孕情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在每季末以书面形式报县妇幼保健所,全面掌握辖区内孕产妇动态(联系人:陈月翠,联系电话:6022530,虚拟号:666794)。
3、希有关人员积极做好摸底、动员宣传工作,做好县级高危孕产妇筛查和孕情摸底工作,确保我县孕产妇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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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妇幼卫生 高危筛查 通知
抄送:丽水市卫生局,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青田县卫生局 2013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