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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名称登记
索引号: 00265274x/2013-19882 发布机构: 青田县工商局 发布时间: 2013-12-18 00:00:00

序号

 

 体 内 

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2

事项名称

市场名称登记

3

实施主体

工商局

4

对象范围

企业、其他组织:乡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的举办者可以是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 

5

设立依据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省工商局)

6

收费/处罚情况

 

7

收费/处罚依据

 

8

受理时间

工作日

9

法定时限

10

10

承诺时限

10

11

受理条件

 

12

所需材料

(一)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三)利用现有房屋举办市场的,应当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租用房屋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新建市场营业用房的,应当提交规划、质量、消防等分项验收合格证明; 
(四)划行归市及配套设施布局图; 

(五)市场举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市场投资经营资格或“市场经营管理”的经营范围); 
 (
六)市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董事会决议)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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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核发《市场名称登记证》;不予登记的,发给《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注明理由,同时告知市场举办者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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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15

咨询渠道

詹丽蔚 05786818756(电话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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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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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石郭

18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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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20

监督措施

 

21

事项说明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