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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索引号: 00265226/2013-58307 发布机构: 青田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13-11-15 00:00:00

序号

 

  

1

事项分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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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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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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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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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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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处罚情况

处一百五十元罚款;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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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三)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因有前款第(一)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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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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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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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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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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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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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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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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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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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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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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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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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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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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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说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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