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税务局《浙江地税信息系统》升级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7-04 11:25:57    文章来源: 青田 点击数: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对《浙江地税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保系统平稳升级,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时间

  2012年7月18日00:00至2012年7月31日24:00系统升级期间,《浙江地税信息系统》(2006版)服务器将停止运行,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税系统”)页面的【网税2006版】也同时关闭,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个税全员申报系统等相关客户端软件数据上传予以限制。待2012年8月1日正式启用《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和网税系统(【网税龙版】)后,系统再恢复对外服务。

  二、征收期延长规定

  因系统升级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有关规定,2012年8月的征收期延长至月底,即8月31日。

  三、地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调整

  在服务器关闭期间,青田县地税办税服务厅、县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联合办证点仍提供受理服务,待《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恢复运行后,再录入系统办理,具体包括:

  (一)税务登记服务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联合办证平台、“一户通”委托扣款协议签约或变更将暂停服务,地税办税服务厅、县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联合办证点对纳税人申请税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等涉税事项,只提供受理服务。

  2.根据外出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及时缴销。请我县持有《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纳税人,将有效期截止至2012年8月1日前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在2012年7月16日17:00分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逾期未缴销的,《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龙版)正式启用后将予以锁定。

  (二)发票服务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地税办税服务厅暂停发票的购领和缴销服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6日,允许符合领购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领购可使用两个月的发票数量。

    2.采用实时上传方式上传发票数据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在2012年7月15日统一将上传方式修改为限时上传(限时30天)。用票单位在7月16-17日更新客户端数据后,方可开具发票。

  3.使用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建筑业、销售不动产项目管理软件的纳税人,请于2012年7月15日17:00分前完成已开具发票数据的上传工作。此后开具的发票数据需在2012年8月1日后上传,首次上传时请同时做好电子文档的备份,以便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4.对纳税人尚未缴销的已失效发票,请务必在2012年7月16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省内其他非正常户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请务必在2012年7月16日17:00分前到非正常户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非正常户解除手续。否则,系统升级后,该企业将被限制领购发票。

  (三)申报开票及涉税文书方面

  1.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纳税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社会保险欠费补缴、门征开票、外来建筑报验开票等涉税事项及各类涉税文书,地税办税服务厅只提供受理服务。

  2.在服务器关闭期间,对上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的,资料齐全者,地税办税服务厅给予受理并留取纳税人(或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个人)联系电话,待系统升级完成后,再逐一电话通知办理。

  3.2012年7月18日开始,网税系统页面的【网税2006版】将停止使用。
  4.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个人)在2012年8月1日后登录网税系统时,请选择【网税龙版】登录。

  5.在系统升级过程中,可能会造成部分纳税人的网税用户名和密码出错,如在2012年8月1日后发现原有网税用户名和密码不能使用的,请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个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社会保险费登记证)和单位公章前往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重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6.对实行数字证书登录网税申报的纳税户,请在2012年7月18日后登录网税系统(选择【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下载“网税系统龙版CA签名控件安装包”并安装。

  (四)表单下载方面

  系统升级后,对部分涉税表单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变更,纳税人可登录网税系统(选择【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中进行下载。

  四、客户端软件升级

  使用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个税全员申报系统等客户端软件的纳税人,请在2012年7月18日后完成客户端软件升级。软件登录时一般会自动升级,因安全级别设置等原因无法自动升级及地税单机版发票软件升级有问题的,请登录网税系统(选择【网税龙版】)首页栏的“各类下载”—“其他下载”中进行下载升级,您也可致电地税咨询热线或涉税软件服务商提供免费服务(咨询热线见后)。

  五、咨询服务

  系统升级期间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纳税人如有疑问或在服务器关闭期间确有紧急事项的,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一)咨询热线:12366

  (二)分局咨询热线:

  1.第一税务分局:6834120、6834121
  2.第二税务分局:6766270
  3.第三税务分局:6833837
  (三)涉税软件服务商: 24小时服务热线96031。
                                                                   青田县地方税务局


附:

《税友龙版》系统简介

    《税友龙版》(英文名《TF-D版》)是继《税友2006》之后,浙江地税开发的信息数据省级集中、业务处理科学高效的新一代信息管理系统,它首次达到了全省地税数据“大集中”。
    《税友龙版》建立了统一的涉税事宜和纳税服务受理平台,为操作层提供了全程业务提示和业务监控的统一业务处理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统一办税服务平台,为管理层提供了实时、准确的税源管理平台,实现了业务处理过程的全方位管理监控。它涵盖网上办税、大厅办税服务、税源管理、核算分析、稽查法制、信息交互、监督考核、房产评税、档案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决策、综合管理、查询报表等12个功能模块、1179项功能菜单。目前,全省已有金华、嘉兴、温州、绍兴、湖州、台州、舟山、丽水、衢州9个地县局和义乌、海宁、永康、瑞安等42个县(县)局共51个单位顺利上线运行。青田县地方税务局将于7月18日—7月31日停止使用《税友2006》系统,8月1日上线运行《税友龙版》系统。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2012年8月底之前,丽水市各县(县)地方税务局将全部完成《税友龙版》上线运行工作。


《税友龙版》新增功能简介
    1.全省数据集中

    (1)《税友龙版》实现了公民信息共享功能。同一公民在多个税务局登记的模式,由原先在每个税务局登记基本信息的模式变更为全省共享自然人基本信息,每个税务局只需录入相应内部信息。

    (2)《税友龙版》支持外管证信息管理全省通办的功能。对非跨省外出经营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不发放纸质证明,自动将相关电子信息传递经营地税务机关,实现发放和经营两地的协同管理。非跨省外管证实现经营地的缴销功能,方便纳税人的办理。

    2.服务更便捷

    新系统的网税界面与税务端软件的界面基本一致,纳税人可以在网税上办理更多的涉税事项,真正做到“足不出户,轻松办税”。

    (1)网税系统新增了大数据量表单的临时保存功能。

    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表、年度清算申报表等大数据量的表单,都增加了临时保存功能,方便纳税人录入,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

    (2)涉税文书网上申请,涵盖了所有外部文书。纳税人可以在网税系统登记申请各类涉税文书,系统将以待办事项形式,把申请信息发送给对应纳税服务岗位。扩展了纳税人涉税文书申请方式,方便了税务人员及时办理。

    (3)纳税人网税申请审批(审核)文书时,可以将文书保存但不流转提交。实现了保存与流转功能的分离。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可以及时保存修改内容,使文书处理操作更加方便。

    (4)《税友龙版》新增了申请单免填单功能,纳税人不再需要填写复杂的申请表单,再交前台工作人员录入。只要直接录入,保存后即可打印和原表单一模一样的申请表单。签名、盖章、入档,随时可查阅,不怕遗失。

    (5)纳税人能通过网上申报来填报自查报告表、自查汇总表。稽查人员能够在《税友龙版》中直接查阅到纳税人填报数据。

    (6)《税友龙版》提供了完善、详尽的文书查询、查看功能。纳税人可以查看涉税文书的批复情况,了解文书是否生效。

    (7)《税友龙版》认定管理模块尽可能支持网上受理业务。

    增加了部分认定模块的网税系统受理功能,包括:建筑业项目自开票纳税人认定、不动产项目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外国常驻机构营业税征收方式确认。

    (8)网税系统实现了在线开票功能。在线开票功能实现了零客户端开票,减少了客户端的维护量,同时也方便了纳税人。

    3.服务更规范

    (1)《税友龙版》中引入了工作流程管理,规定了各环节操作人员和时限要求,纳税人提出的各类申请能得到有效应对。

    (2)网税系统实现了一次性告知功能。通过出具资料一次性告知功能,方便纳税人知晓现场办税需要携带和出具的资料。

    (3)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纳税人涉税风险并通知其消除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