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2012〕33号
关于做好2012年青田县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为继续深入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检对象、体检频次和体检项目
根据前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2012年对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对象、频次和项目作适当调整。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
(二)体检项目
1、项目包1:常规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尿常规、B超(肝、胆)、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等。60岁以上老人增加血脂(甘油三酯、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项目包2:常规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血清谷丙转氨酶、血脂(甘油三酯、胆固醇)、B超(肝、胆)、心电图等。60岁以上老人增检血脂(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白蛋白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项目包3:常规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常规、空腹血糖、血清谷丙转氨酶、B超(肝、胆、双肾)、心电图等。60岁以上老人增加血脂(甘油三酯、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白蛋白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4、其他重点人群体检项目: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青田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卫〔2011〕55号)的规定执行。
4.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普通成人体检任选一项目包中的常规项目进行;60岁以上老人任选一套项目包完成体检工作。原则上,有条件开展胸片X线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按项目包1进行体检。
二、关于体检经费标准和资金安排
2012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成年人每两年一次不低于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一年一次不低于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一年一次不低于15元。
参合农民健康体检资金按原渠道原标准安排,纳入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新农合筹资标准含农民健康体检补助。参合农民体检费用根据体检人次按体检经费标准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对因本次体检方案调整产生的体检经费缺口,可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调整安排。
三、进一步加强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管理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卫生院在总结前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中心卫生院以片区为单位,科学统筹工作,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人员,多种工作方式相结合,规范有序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进一步加强调查摸底,充分宣传和动员。2012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启动之前,各辖区责任医生要开展一次上门入户调查,摸清辖区内参合农民的常住情况,尤其是60岁以上参合农民的常住底数,同时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促进辖区内常住参合农民积极参加健康体检。
3、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健康体检的后续管理和对重点人群的跟踪服务,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社区责任医生要做好体检情况的记录和健康体检结果的整理、分类与反馈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随访,开展健康指导和不良行为干预,及时将随访管理情况记录到健康档案,实现长效动态的健康管理。同时,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结果的分析、利用,掌握本辖区农民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政府宏观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4、进一步做好报表的填写和上报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体检信息整理和统计工作,报表填写必须事实求是,做到体检人、体检档案、体检数据相对应,体检人数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体检工作报表每季度和每半年统计,分别于次月5日前上报到县卫生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民 体检 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青田县卫生局 201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