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委〔2012〕17号
中共舒桥乡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村干部行为的
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行政村:
现将《关于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暂行规定(试行)》(青纪〔2012〕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村干部行为的暂行规定(试行)》(青纪〔2012〕14号文件)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干部 行为 规定 通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青田县舒桥乡党政办 201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