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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53582/2012-00019 发布机构: 三溪口街道 发布时间: 2012-01-09 1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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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11年度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田县石溪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田县石溪乡溪口村,邮编:323901电话:0578—6951003)。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51日开始施行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会议精神,落实了相关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在我乡稳步推进。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乡政府领导对《条例》的实施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明确乡政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乡政府办公室专门指定一位副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抽调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并通过青田政府门户网站、青田网和其他媒体进行了公布。

2、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目录,同时对几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审核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2011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及减免情况。

3、开展《条例》的培训和宣传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为确保能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条例》培训和信息录入具体操作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乡的顺利实施。

二是在政务公开栏公告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

2011年度我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是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各项功能。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青田县石溪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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