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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86/2011-85254 发布机构: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11-08-16 10:40:16

 

 

 

 

 

 

 

青卫〔2011〕85号

 

关于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为引导我县医疗卫生行业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丽水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丽卫〔2011〕221号)以及省、市、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省委省政府〔2009〕88号、浙政发〔2010〕47号、丽委[2010]6号和丽政办函[2010]9号、丽卫〔2011〕22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引导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1年8月20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青田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逐条理解和掌握标准,便于考核标准的全面落实。

(二)自评阶段(2011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发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相关要求有不一致的,应积极予以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县二院和各中心卫生院要结合日常安全检查,积极督促本片区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复评阶段(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做好自评工作,形成书面的自评报告,填好自评打分表(将附件的自评分填好即可),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一起报县卫生局医政科,县卫生局将在2011年12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复评。

(四)分类公布阶段(2012年 1 月)。县卫生局将根据复评结果,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实施相应的管理,同时将以文件形式公布分类结果。

三、分类管理的标准

A 类单位是指安全生产条件很好,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扎实,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切实运行,特别是具备安全隐患自诊并及时治理的能力,且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医疗卫生单位;B类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较好,有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能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到运行,具有安全隐患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自诊的制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且评估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医疗卫生单位;C类单位是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或基本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制度针对性不强或未有效运行和效果有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较弱,需要通过外部安全监管力量检查督促才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进行落实整改,且评估得分在75分以下的医疗卫生单位。D 类单位是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许可的最低标准,或经整改后勉强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有安全生产许可所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针对性差,执行力不强,缺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或列入市、县级以上隐患挂牌整改单位的,D类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

  四、分类管理的要求

县卫生局将结合行业特点,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状况,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措施。A类单位作为一般监督检查对象,以经营单位自我管理为主;B类单位作为主要监督检查对象,县卫生局将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于C类单位,县卫生局将重点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积极督促其整改。对于D类单位,县卫生局将安排每年不少于4次的现场检查,对安全隐患较难整改或安全隐患屡查屡现等问题,要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C 类以上等级要求的,要提请县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个环节的工作,使之成为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

(二)加强宣传,注重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准确理解和把握考核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努力将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促使整个卫生系统逐渐走上法律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深化完善,强化沟通。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实践,完善考核标准,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青田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自查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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