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发布时间: 2011-06-16 16:12:46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   

青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青田县统计局
2011年6月1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全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33654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1062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4520人,下降6.79%,年平均下降0.6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5546户,家庭户人口为31073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9人减少0.4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4912人,占51.97%;女性人口为161630人,占48.0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22,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9相比基本持平。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460人,占19.75%;15-59岁人口为209602人,占62.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480人,占17.9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883人,占13.0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8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362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09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0163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84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347人上升为404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7013人上升为918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1506人下下降为3020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45076人下降为35183人。
    六、城乡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5077人[5],占43.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1465人,占56.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9229人,乡村人口减少43749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26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区 常住人口
    全县 336542
    鹤城镇 109586
    温溪镇 62407
    东源镇 12572
    高湖镇 10725
    船寮镇 26602
    海口镇 10368
    腊口镇 14016
    北山镇 2610
    山口镇 8010
    仁庄镇 5432
    万山乡 788
    黄垟乡 2783
    季宅乡 7099
    高市乡 3371
    海溪乡 4392
    章村乡 5822
    祯旺乡 2312
    祯埠乡 8150
    舒桥乡 6285
    巨浦乡 2624
    岭根乡 624
    万阜乡 3152
    方山乡 3682
    汤垟乡 1813
    贵岙乡 1613
    小舟山乡 1362
    吴坑乡 2769
    仁宫乡 4724
    章旦乡 2113
    阜山乡 5585
    石溪乡 3151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