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6-01 10:43:00 来源:本站 作者:

青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潘碧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长徐光文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青人大常〔2010〕20号)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县政府对《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和落实。

一、制订《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专门制订出台了《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0〔103〕号)。

二、做好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求,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专门委托浙江大学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编制青田县“十二五”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以人口覆盖面及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口出生及流动趋势,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到“十二五”末,全县除人口特别稀少的乡镇之外,各乡镇都建有一所规范的乡镇中心幼儿园,85%以上的中心村有幼儿园(班);创建省一级幼儿园3所以上;省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的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以上;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办园标准,基本形成优质、均衡和充满活力的现代学前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一是健全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性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提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至150万。到2012年,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事业经费的比例不低于6%,逐年增长的比例要高于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二是加快建设,努力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水南、东源、高湖等城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高起点办好油竹幼儿园和华侨幼儿园,积极推动县城部分民办学校改办幼儿园,努力解决城乡幼儿入园难问题。三是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按照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要求,投资兴办规模化、规范化的幼儿园。出台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对每学年考核成绩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县财政给予在园幼儿人数人均50元的公用经费奖励。建立民办幼儿园升级奖励制度,被评为省一级、二级和三级的民办幼儿园,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用以改善幼儿园的设施设备;同时,对被评为省一、二、三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委派1名公办编制园长(或业务园长)指导管理,再以每班分别0.3、0.2、0.1的编制委派在编公办教师。四是明确乡镇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将学前教育列入乡镇年度工作实绩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对乡镇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幼儿园规范办园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开展丽水市学前教育示范(或达标)乡镇创建,县政府对被评为丽水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的镇给予10万元、乡5万元的奖励,对被评为丽水市学前教育达标乡镇的镇给予6万元、乡给予3万元的奖励。

四、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严格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所有新办幼儿园必须按《浙江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经建设、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严格控制班额,防止学前教育 “小学化”、“保姆式”办学行为,加强幼儿园安保、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和保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大对非法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立足实际,通过“关、停、转、并”等方式,阻新治旧,逐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2010年暑假以来,关停不规范幼儿园8所,异地搬迁12所,维修整改23所。2011年2月,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温溪镇洪恩幼儿园进行了规范整治。

五、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和保育员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持证上岗率。按上级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全县幼儿教师事业编制。根据需要,不定期从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优秀在岗幼儿园教师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2010年暑假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3人,2010年底与师范院校幼儿专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20多人。切实办好县职业技术学校幼师班,通过委培或联办等模式积极鼓励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尤其是男性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为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可靠的师资来源。目前,职业技术学校已与温州大学成教学院合作开办学前教育专业函授大专班。加强在职幼儿教师培训,一年来全县有140多人参加幼儿教师资格证培训,70多人参加省市骨干幼儿教师培训,大专函授毕业30多人,全县幼儿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督促民办幼儿园落实“五险一金”政策,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建立民办幼儿园合格教师社保奖励机制,对合格教师(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非公办教师)参保率达到100%的民办幼儿园,县财政给予当年合格教师保险费1/2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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