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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共季宅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索引号: 00265380/2011-87405 发布机构: 季宅乡 发布时间: 2011-11-29 18:13:47

 

 

 

 

 

 

 

 

 

 

 

季委〔2011〕15号                                                  签发人:杨丰

 

中共季宅乡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共季宅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青田县委员会:

我乡第十二届党委和纪委任期将满,根据党章规定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中旬召开中国共产党季宅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规定及党内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体党员意见和智慧的基础上,开好乡党的代表大会,动员和带领全乡党员干部群众,为实现乡党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我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季宅乡第十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季宅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季宅乡第十三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季宅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青田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和结构比例

中共季宅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定为48名,占全乡党员总数的11.5%。其中:乡、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代表24名,占50%;年龄45周岁以下的党员代表24名,占50%;妇女党员代表6名,占12.5%。

四、代表的产生办法

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由各党支部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群众推荐可根据村规模大小,采取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两种方式进行。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乡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再提交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五、乡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领导职数

中共季宅乡第十三届委员会拟由6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组织委员1名,党委委员、宣传委员1名,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1名。中共季宅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拟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乡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201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会议 召开 请示                               

   抄送:县委组织部。                                 

   季宅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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