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村年度总体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地反映各村全年工作实绩,形成“整体工作上台阶,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吴坑乡决定对各村2010年度主要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注重实绩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四)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五)量化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 考核对象:所辖各村及村两委干部。
第四条 考核内容:党的建设、农民增收、项目推进、社会发展、综合治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见附件1)。
第三章考核方法:
第五条 村级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 分为三步进行:一是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各村绩效进行考核评分(占总得分50%);二是由乡党政班子进行审核评分(占总得分50%);三是公示结果。
第六条 如村主要干部长期不在本村工作的,由村副职或其他委员主持工作的,则该副职或其他委员可以参加考核(以村上报、乡发文为准),年终误工发放为正职的80%。
1、年终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按其年初所分管工作,根据村级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评分,以村支部书记管全面,村民主任管村务的原则来考核。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分:支部书记的考核分=其绩效考核所得总分,村民主任的考核分=其绩效考核所得分值(不包括党建设分值)×1.25。
2、考核等次分优秀(90分或90分以上)、良好(85分-90分)、称职(80分-85分)、可视称职(70分-80分)、基本称职(60分-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六个档次。相对应的绩效报酬为12200元、10200元、8200元、6200元、4200元、不发基本报酬。
3、民主评议:村级“四评议、三承诺”里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七条 根据各村综合考核分数进行排序,对总分前3名的村、村级运转经费全发;4—7名的村级运转经费发90%;后3名的村级运转经费发80%。
第八条 考核设综合奖三名,单项奖四名。综合考核前三名的村,分别予以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视当年下拨经费情况调整)。对党的建设、农民增收、项目推进、社会发展、综合治理等工作考核排名第一的村,每一单项奖给予1000元奖励。
第九条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爱考核结果影响。
第十条 村两委主要干部个人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决定村干部报酬的发与不发、发多与发少。
(2)考核结果决定能不能推荐参加副科级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考试,各类先进的评选;
(3)考核不称职的,实行诫勉,期限为6个月,对诫勉后仍不能改正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书记的,乡党委作出调整;是村委主任的,督促其主动辞职或停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村干部在任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宗旨意识淡薄、不接受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指导)或工作安排,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村工作依赖乡干部去完成的;
(2)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外出务工经商,连续3个月以上不在本村并且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3)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称职的;
(4)组织、参与或支持集体上访闹事,阻挡项目施工,干扰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
(5)有贪污、挪用公款,涉黑涉恶,参与黄、赌、毒或封建迷信,参与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6)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1)、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重大事故、案件或重大损失的;
(2)、乡政府受计生考核“流动黄旗”警告以上是因该村计生问题造成的;
(3)、在任职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年度内受到法律追究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村支部书记党建考核所得分值未达60%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发生赴市以上越级集体上访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乡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吴坑乡村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2010年4月
附件:1 |
被考核行政村: 总得分:
党建 | 具体负责人 | 目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 乡考核小组评分 | 乡党政班子审核分 | |
支部书记 | 班子 情况 | 4 | 两委领导政治方向正确,核心作用明显;两委及配套组织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班子成员发挥作用好,整体战斗力强。 | 村党支部核心作用不明显扣1 分; 班子或配套组织不健全一项扣1 分;出现一次不团结的现象扣1 分;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好,不能形成工作合力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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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开展 | 4 |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会议记录规范整齐、内容丰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四次以上,村两委班子会议召开四次以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村务恳谈会。 | 无会议记录扣2 分,内容不丰富扣 1分。 每少一次扣 1分。 | ||||
党员 发展 | 4 | 有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和程序发展党员。 | 没有积极分子扣 1分,近三年没有发展扣1 分,违规发展扣1 分。 | ||||
活动场所管理 | 4 | 村活动场所有专人管理,卫生保持好,村活动场所使用正常,各项制度健全,村活动场所没有出借或挪作他用。 | 没有专人管理、卫生差扣1分,制度不健全的扣 2分,没有办公共场所或办公楼被挪用扣4分。 | ||||
远程 教育 | 4 | 有稳定的管理人员,熟练远程教育业务知识,有“五防”措施,站点布置合理,设备运行正常,有月学习计划,及时组织收看,收看后有讨论反馈记录。 | 没有专人管理、业务不熟练扣1 分,“五防”不全扣1 分,设备运行不正常扣 1分,收看不及时扣 1分,没有讨论反馈记录扣 1分。 | ||||
农民增收 | 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 | 农业发展 | 8 | 农业发展思路好,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森林防护好,动植物防疫,防汛、抗台、抗旱,森林火灾。 | 农民增收发展有思路1 分,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得1 分,有防疫措施并没有发生疫情得1分,防汛、防灾、抗旱有措施、有计划得1分,发生灾情能及时组织自救的得2,村内没有发生火灾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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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2 | 至少有解决在家农民增加收入的产业或有一个农业基地。 | 主导产业发展有路得1分,有主导产业或有生态农业基地得1分。 | ||||
项目推进 | 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 | 村级 项目 | 15 | 项目落地顺利,进展快。 | 有项目并且项目顺利开工得5 分;项目能如其完成的得5分;如该村项目多或项目重大的并且能顺利进展的得5分,如村无项目,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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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 | 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 | 计生 工作 | 10 | 孕环检率要求达96%以上,上下半年各5分。 | 上半年(5分):6月达96%以上得5分,如96%-50%之间的按应检已检比例得分,50%以下不得分,如县考核差的,按情节严重情况酌情扣分;下半年:与上半年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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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责任指标:放环率80%,计生率片内达82%以上、计划外生育和当年结扎率达100%、往年结扎率80%,兑现率90%。 | 1、责任指标9分:经县以上考核年度计生率、结扎率、兑现率符合要求各2分;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计划外出生以当年县以上通报或户口入册为基础) | |||||
医疗住房保险 | 5 | 参保率90%以上。 | 参保率达70%-74%得2分,75%-79%得3分,80%至84%得4分,85%以上得5分,70%以下不得分。 | ||||
民主管理和 村务公开 | 5 | 村财务按时公开、接待无超标、财务管理规范(设立财务专用章、公章、票据、存折、现金专人管理、实行书记、村长联签制)。 | 未按时公开扣1分,有行政接待费扣1 分,不及时到乡中心报账扣1 分,财务管理、票据、印章管理不规范扣1 分,乱发误工补贴扣1 分,侵占、挪用、私存集体资金不得分。 | ||||
武装工作 | 5 | 配合武装工作情况 | 配合好的得5分,较好的3分,差的不得分。 | ||||
综合治理 | 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 | 社会 治安 | 5 | 社会稳定,没有出现重大治安案件;矛盾排查到位、纠纷调解及时、无越级上访。 | 出现一例治安案件扣1分;矛盾排查不到位扣1 分,越级上访一次扣2 分,纠纷一次没调解扣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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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改 | 5 | 遗体按规定火化、无新建坟墓。 | 发现一例没火化不得分,新建一处坟墓扣2 分,二处扣4分,三处以上不得分。 | ||||
安全 生产 | 10 | 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没出现事故。 | 出现一例责任事故扣5分,出现二次以上事故,该项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