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油竹新区管委会:
2010年,省、市将公布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做好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衔接,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我县将于近期开展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具有重要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
(二)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推荐申报第四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四)在提供项目中选择(提供项目见附件1),如有更好的项目未被列入备选项目,可及时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沟通(联系人:王丽,电话:6823445/610707,以便确定项目是否符合以上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告:各乡镇(管委会)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申报第三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乡镇(管委会)人民政府意见。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非遗”中心意见、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见附件2)。
(三)辅助材料:包括录像资料、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项目申报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500—600字)
(五)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WORD格式)1份。
(六)申报截止为日期2010年6月15日,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注意事项
(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将《第四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文本填写说明》上传在青田非遗保护QQ群的共享中,请下载仔细研读。
(二)当项目被确定为我县申报丽水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后,辅助材料中的录像和照片可由县“非遗”中心拍摄制作,乡镇(管委会)必须落实好人员、拍摄场景和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对列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通过保护责任单位申请争取到的项目保护经费,将全部划拨到项目保护责任单位。
附件:1、拟推荐申报第四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
2、第四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拟推荐申报第四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项目名单
1、婚嫁习俗(北山镇、汤垟乡)
2、练火(船寮镇、章村乡、舒桥乡)
3、青田凉茶(海口镇)
4、青田谜语(石溪乡、吴坑乡、章村乡)
5、青田千层糕炊制(北山镇、季宅乡)
6、竹编制作工艺(万阜乡)
7、开口龙(温溪镇)
8、祖传伤骨治疗(鹤城镇)
9、青田歌谣(温溪镇、腊口镇、石溪乡、阜山乡)
10、臭柴豆腐制作(腐婢)(高湖镇、仁宫乡、万阜乡)
11、百宝镶嵌(阜山乡)
12、瓯绣(鹤城镇)
13、青田花鼓(海溪乡)
14、画帘(鹤城镇)
15、龙凤灯(仁庄镇)
16、核雕(温溪镇)
附件2
申报项目代码:
第四批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申 报 书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名称:
申 报 地:
青田县“非遗”保护中心印制
二○一○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申报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数字代码:民间文学(口头文学01),民间音乐(02),民间舞蹈(03),传统戏剧(04),曲艺(05),杂技与竞技(06),民间美术(07),传统手工技艺(08),传统医药(09),民俗(10)。
(二)此申报书可在浙江省文化厅网站(www.zjwh.gov.cn)“相关下载”栏下载,此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可根据内容自由扩展版面。
(三)凡各项栏目中没有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可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四)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填表说明
(一)第三项“项目说明”的“基本内容”栏目中,包括:
1、项目基本情况;
2、具体表现形态;
3、子项目说明;
(二)第五项“项目管理”的“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栏目中,应包括已经采取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
(三)在第六项“保护计划”的“保护内容”栏目中,保护计划应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
目 录
一、申报项目简介…………………………………………
二、基本信息………………………………………………
三、项目说明………………………………………………
四、项目论证………………………………………………
五、项目管理………………………………………………
六、保护计划………………………………………………
七、重要申报辅助材料……………………………………
八、乡镇文化站、政府申报意见…………………
九、县文化部门、政府申报意见………………………………
十、县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论证意见……………
一、申报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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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信息
属 地 |
|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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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者 |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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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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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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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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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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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说明
历 史 渊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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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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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器具、制品及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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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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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论证
基 本 特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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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价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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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 危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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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
管 理 组 织 | 组织名称 |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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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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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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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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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投 入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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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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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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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护计划
保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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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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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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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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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说明 及 其 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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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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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要申报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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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乡镇(管委会)文化、政府申报意见
乡镇(管委会) 文化站、政府申报 意见 |
乡镇(管委会) 文化站申报意见
签章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 乡镇(管委会) 人民政府申报意见
签章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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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县文化、政府申报意见
县文化、政府申报 意见 |
县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意见
签章: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
县人民政府 申报意见
签章: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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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县级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组组长(签字): 专 家 签 名:
二○一〇年 月 日 |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 名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