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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2678/2007-84521 发布机构: 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08-05-07 15:53:09


 

    根据《青田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青教基〔2007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有利于引导学校教育教学变革,促进素质教育长期顺利地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有效发展;有利于改进传统的评价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应体现学生发展的特点,将个性特长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导向性原则: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综合性、知识与能力的统一,以真正体现推进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

  3、可行性原则:评价方案要切实可行,具有先进性,本土性和可借鉴性。

  4、诚信原则:凡参与评价者,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严肃认真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确保评价的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结果与学生日常表现的一致性。

  三、组织机构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教育局建立评定委员会,学校建立评价领导小组和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青田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

  ⑴委员会成员

  主 任:刘崇民

  副主任:邓加富

  委 员:罗汉雄、朱军勇、程仲真、姜永旺、夏国军

  ⑵县评委会主要职责

  制定或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监督评价程序,组织区域评价和指导学校评价工作,受理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失误和查处违规行为。

  ⑶机构设置

  县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科)和综合评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五个工作小组。罗汉雄兼任办公室主任,楼春富任综合评语组组长,陈丽芬任审美与艺术组组长,季仲标任运动与健康组组长,朱军勇任劳动与技能组组长,张海燕任探究与实践组组长。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评价细则,对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的A级成绩进行评定监督和审批。

  2、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领导小组和评定工作小组

  ⑴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或家长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包括公示、诚信、培训、监督、考评制度),落实评价办法,制定学校具体的评定时间和程序,确定各评定小组成员并签署诚信协议,组织并监督学校的评定工作,审核并认定学校各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对评定分歧予以仲裁,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学生综合素质各项目A级测评申报名单和有关材料等。

  ⑵学校成立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四个“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评定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各评定小组以教研组长为组长,相关学科教师为成员,人员不少于3人。以每个毕业班为单位建立“综合评语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本校评定领导小组提名,各班学生分别投票确认。各评定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科教师为成员。组织办法见下文。

  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全县统一测评标准,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等第PE的评定,并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评语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学生撰写自我描述性评语和同学间互评;通过访谈,听取其他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的评价意见;结合《学生成长记录袋》反映的情况,小组集体讨论,由班主任撰写学生综合评语,并报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审核。

  四、工作时间和程序

  13月下旬前下达《青田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及青田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并召开校长会对文件进行解读。

  24月上旬前,各校召开教师会,初三学生会、家长会、传达宣传《意见》和《评价办法》,并建立评定领导小组和评定工作小组,组织好针对性培训工作。

  34月中旬前学校完成E P级测定。

  44月下旬由学校统一向县评委会上报A级免试认定申报表与相关证明及A级测评申报名单。

  55月上旬前县评委会完成A级认定和测定工作。

  65月中旬前公布各项测评结果。

    7、五月底各学校完成学生综合评语与等第测评结果登记表的填写工作和等第测评汇总工作。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综合评语

  1、评价内容:

  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交流合作、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

  2、评价程序:

  ⑴学生自评。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自我整体描述,撰写“自我描述性评语”,并由家长阅读、签字认可。

  ⑵同学互评。同班同学间以一定形式交叉认可“自我描述性评语”,并由学生代表签字认可。

  ⑶教师评价。评定小组在学生自评互评,并征求家长和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讨论定格,然后由班主任主笔撰写综合评语。讨论定格的内容主要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个方面一般分突出和较好两级,突出的学生一般占1/3左右。班主任撰写评语时要注意评定关键词的使用,如突出的关键词一般为“突出”、“显著”、“优异”、“优秀”等,较好的关键词为“良好”、“好”、“较好”等这些关键词供参考,可类推。极个别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为对高一级学校负责,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栏中予以如实说明,但所写内容事先须征得学校评定领导小组同意。

    ⑷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评定工作小组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的基础上予以审核确认。

  3、组织机构:⑴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⑵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为每个毕业班拟定班级评定小组成员3人)。每个小组成员给所在班级学生授课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师德优良,尤其是诚信意识要强。

  (二)等第测评

  1、审美与艺术

  审美与艺术类包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学生的音乐、美术两项测评,若两项都为E级者,则审美与艺术为E级;若两项都为P级或两项中一项为P级另一项为E级者,则审美与艺术为P级;若两项中一项为A级另一项为E级者,则审美与艺术为P级;若两项中含A级而无E级者,则审美与艺术为A级。

  美术部分

1)测评内容

1)认知水平:美术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基本的美术史知识;

  (2)实践能力:美术各学习领域的基本方法、技术和能力;

  (3)情感态度:学习的兴趣、态度、习惯及审美情感发展等。

2)测评标准

  (1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被评为E级:

  ①对美术学习缺乏兴趣、常常不准备学具、不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课到课率在90%以下。

  ②平时课堂问答表现较差,课堂书面测试成绩未达到及格者。

  ③作业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者。

  ④平时作业成绩30%以上未达到及格者,或自选强项(一学期内作业2件)未达到优良者。

  2P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为P级:

  ①对美术学习有一定兴趣、学具准备一般及以上、能参与课堂学习、上课到课率在90%及以上;

  ②平时课堂问答表现一般及以上,平时课堂书面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者;

  ③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

  ④平时作业成绩70%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或自选强项(一学期内作业2件)达到优良者。

3)测评程序及方法

1)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美术的学习情况:美术课到课率、学具准备、学习态度、作业成绩、参加课外美术活动的记录、作品获奖等,依据县测评标准,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E的认定。

  (2)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达到P级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由学校向县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参加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C级者。

  ②参加青田县级兴趣特长运动会美术类项目前6名获得者。

  ③在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社会团体(如音乐教育学会、美术教育学会、书法教育学会等)组织的艺术活动和比赛中三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群体绘画)。

  注:集体作品只承认第一作者。

  音乐部分

  1) 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包括情感态度,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方面。

    情感态度

    ①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审美情感发展等。

  ②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等。

    ⑵认知水平

    ①识谱知识 ②音乐形式要素 ③音乐基本常识

    ⑶实践能力

①演唱能力 ②演奏能力 ③综合艺术表演 ④欣赏能力 ⑤视唱、听音能力

  2)测评方式

    ⑴情感态度

    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对音乐课学习的兴趣、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以及课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作为评价依据。

    ⑵认知水平

    通过演唱、演奏、表演等艺术实践活动进行,也可结合欣赏、听音等有关内容进行笔试,原则上不要求背诵知识概念。

    ⑶实践能力

  ①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三种能力由学生自选一种进行测评。在“班级音乐会”中,以实践操作为主。

  a演唱:可以单独或小组(不超过4人)自选初中教材歌曲进行背唱。

  b 演奏:单独或小组(不超过4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伴奏。

  c 综合艺术表演:包括舞蹈、小品、哑剧、课本剧、相声等表演形式,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不超过4人)进行表演。

  ②欣赏能力:可随堂测验(听录音),也可以学生边听音乐边用符号图解法、指挥法、体态律动及表演法表达。

  ③视唱、听音能力:由教师提供曲谱,学生视唱;教师提供音响(用琴),学生回答;也可随堂实音问答。

  3)测评标准

    E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评定为E级。

    ①学习音乐兴趣和习惯较差,到课率在90%以下。

    ②运用音乐知识、音乐形式要素及其表现手段有明显(或较多)错误。

    ③音乐情感表达差。

    P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评为P级。

    ①学习音乐兴趣、习惯和表现较好,到课率在90%以上。

    ②运用音乐知识、音乐形式要素及表现手段基本正确。

    ③音乐情感表达较好。

    E级和P级的认定由学校考核评定。依据测评标准,以师评、自评、互评的形式,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E级或P级的认定。

    A级:学生在达到毕业终结性评价为P级的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由学校向县评委会申请免试,并直接认定为A级:

    ①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获ABC级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青田县级兴趣特长运动会音乐类项目前6名获得者。

  ③初中阶段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方面比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者。(注:舞蹈在16人及以下,器乐合奏在30人及以下,其它比赛或表演活动必须在12人及以下;省级及以上获奖人数不限。)

  2、运动与健康

  1)测评内容

  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内容【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坐位体前屈】。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

  ⑵对体育与健康课的兴趣、课堂学习参与度,学习态度,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的参与率;

  ⑶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

  2)测评标准

  ⑴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被评为E级。

  ①2006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为不合格(59分以下)。

  ②参加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不端正、到课率在90%以下。

  ③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初三学年不合格或初一、初二都不合格。

  ⑵P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为P级。

  ①2006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达到合格以上(60分以上);

  ②参加体育与健康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较端正,到课率在90%及以上;

  ③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初三必须合格,初一、初二至少有一年合格。

  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必须持青田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残联的证明,经校评价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免测,只要根据上述第②条评定P级。

    A级:

  ①凡学校评价达到P级者,在200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中成绩达13分及以上为A级。

  ②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由学校向县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a初中阶段在青田县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参赛队员。

  b获国家体育部门认定的等级运动员。

  c初中阶段在青田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体育类项目前6名获奖者。

  d初中阶段在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比赛的各类球队、体操队(含健美操)、游泳队队员。

  3)操作程序

  ⑴P级和E级的认定由学校考核评定,测试办法可通过平时测试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体育课的出勤情况,参加活动的记录、学习态度、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等第、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等情况,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E的认定。

  ⑵A级认定由县教育局评委会组识考核评定。

  3、劳动与技能

劳动与技能类包含劳动技术与信息技术两个分项。学生的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两项测评,若两项都为E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E级;若两项都为P级或两项中有一项为E级一项为p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P级;若两项中含A级而无E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A级。

  劳动技术

  1)测评内容:

  初中劳动技术学科学业评价,以该生在校三年内五个学期的期末评价(学期评价)为依据,要求综合该生在整个劳动技术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技能及能力发展等方面进行评定。

  2)测评方式

  ⑴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的测评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的兴趣、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以及课外实践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评价依据。

  ⑵学习效果

    ①认知水平

    以通用知识和本土知识为主,由学校教导处命题,采取开卷形式,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原则上不要求背诵知识概念。

    ②实践能力

    教师根据学生参与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所获得的成果[呈现形式为:作品],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定前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标准。

  3)测评标准

  ⑴ E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定为E级:

  ①对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缺乏兴趣、不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课到课率在90%以下。

  ②作业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者。

  ⑵P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定为P级:

  ①对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兴趣、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学生必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②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者。

  ③平时作业成绩至少70%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或自选强项——各类劳技类作品、科技类作品、创新类作品等(一学期内作业2)达到优良者。

  ⑶A

  学生在P级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凭有效证明,由学校向县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劳技创新操作大赛和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集体项目为第一作者);

  ②在初中阶段参与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中小学科技比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③初中阶段参与青田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中手工制作和劳技作品获得前6名者。

  信息技术

  1)测评内容

  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评价,以该生在校三年内五个学期的期末评价(学期评价)为依据,要求综合该生在整个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技能及能力发展等方面进行评定。

  2)测评方式

  根据每一学期的信息技术教学内容,要求每位学生在期末完成一个作品(作品式评价),结合该生在信息技术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由教师对每个学生进行P级或E级的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具体包括过程性评价、作品式评价两个方面。

  ⑴过程性评价

  根据每个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学习习惯:良好的上机习惯,遵守机房规则等;

  学习态度:出勤率,学具准备情况等;同时要求做到不在课堂上玩游戏,不在网上发表不良信息及不文明语言等;

  学习表现:能在学习中互帮互助,与他人合作学习,积极参与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各类活动,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

  学校可根据以上各项对每位学生进行评价,也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另行设计过程性评价表进行评价。

  ⑵作品式评价

  根据每一学期的信息技术教学内容要求每位学生在期末完成一个相应作品,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第一学期(七上):各校由信息技术教师根据教材出一份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卷进行评价;

  第二学期(七下):制作一个网页作品;

  第三学期(八上):制作一个WORD作品;

  第四学期(八下):制作一张EXCEL表格;

  第五学期(九上):多媒体综合运用,学生可选择声音、图片、动画、视频中的任何一项运用合理的软件进行处理。

  每一学期的作品要求学生在每一学期末上交,各校由教师组成作品评价小组,再结合各校实际制定每一学期的作品评价标准,此标准要求学校存档。

  学期评价要求教师为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档案袋”,即文件夹,用于记载和保存每个学生的个人情况(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以及个人成就(学期作品及竞赛作品等)。该“档案袋”具有延续性,应包括初中阶段各学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作品。每学期末教师应对所有学生的“档案袋”做一备份,以免发生意外而丢失。

  档案袋文件夹中的内容:

  ①初中信息技术学科过程性评价表,记录各学期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及其作品等;

  ②各学期的作品,按学期命名;

  ③参加各级各类的竞赛作品。

  3)测评标准:

  ⑴E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E级:

  ①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上课出勤率不到90%者;

  ②初中阶段五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两个E级及以上。

  ⑵P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P级:

  ①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上课出勤率达90%以上;

  ②初中阶段五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四个P级及以上。

  ⑶A

  学生在达到毕业终结性评价为P级的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由学校向县评委会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的信息技术学科相关的各类竞赛,并获奖者;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合格以上获得者。

  ③初中阶段在青田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WORD文档处理类项目前6名获奖者。

  4)保存数据

  在学生毕业时的学业评定结束后,将每个学生的档案袋文件夹及测评结果数据库刻录成光盘存档。

  52007年初中毕业生评价的几点说明

  ⑴合格级评价的评价方式:2006学年的过程性评价+作品式评价。

  ⑵2006学年的过程性评价参照测评方式中的过程性评价。

  ⑶作品式评价:每个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制作一个网页作品、制作一个WORD作品、制作一张EXCEL表格和制作一个POWERPOINT作品中自选一个强项完成一个作品。

  4、探究与实践

    探究与实践评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与实验操作两项。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两项测评,若两项都为E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E级;若两项都为P级或两项中有一项为E级,另一项为P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P级;若两项中,一项为A级,另一项为E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P级;若两项中,综合实践活动为A级,实验操作达9分,或实验操作为10分,综合实践活动达P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A级。

  综合实践活动

  1)测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各种教育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内容,主要检查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

  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等情况,给予学生PE的认定。

  2)测评方式

  ⑴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的测评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学习的兴趣、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以及课外实践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评价依据。

  ⑵学习效果

  学生的学习效果主要从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两方面测评。

  ①认知水平

  以通用知识和本土知识为主,由学校教导处命题,采取开卷形式,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原则上不要求背诵知识概念。

  ②实践能力

  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各种教育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习所获得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呈现形式可通过作品、小论文、调查报告、表演(单独或小组,集体项目人数限制在四人以内)、演讲、演示等,在评定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行标准。

  3)测评标准

  ⑴ E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定为E级:

  ①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习缺乏兴趣、不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课到课率在90%以下者。

  ②在初中阶段,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没有研究性课题者(包括个人或集体)。

  ③对学校组织的一些社会服务性的实践活动无故不参加者。

  ④作业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者。

  ⑵P

  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者,即定为P级:

  ①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各种教育活动学习有兴趣、能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学生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同时参与学校组织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2次及以上;

  ②在初中阶段,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有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性课题,并进行活动;

  ③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

  ④平时作业成绩70%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或自选强项——各类研究性学习小论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等每学期至少有2件作品达到优良者。

  ⑶A

  学生在达到P级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校可确定本项测评等第为A级报县评委会审批(附依据)。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研究性学习论文,普法、环保、安全、科普、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及演讲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②在初中阶段参与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研究性学习,其成果在青田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者(集体项目为前四名主要参与者)。

  ③在初中阶段荣获青田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授予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或其他社会性荣誉称号者。

  实验操作

  1)测评内容

  实验操作主要考查学生基本操作技能,达到应知应会的目的,内容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及教材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之内。

  2)测评方式

  ⑴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在初中三年实验课准备(预习)情况,实验课的出勤率、实验操作、撰写实验报告等情况,给予学生E级或P级的认定。

  ⑵实验操作A级测评由县评委会组织评定;

  3)测评标准

  ⑴ E级:学生实验操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评定成绩为E级:

  ①实验课前不预习;

  ②初中阶段,学生实验课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的;

  ③实验操作动手能力差,不会使用常用实验仪器;不会收集实验证据和简单地处理实验数据;实验结果不正确;不能按时完成考查实验;实验习惯差;

  ④不能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不正确。

  ⑵P级:学生实验操作课程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成绩可评定为P级:

  ①实验课前能预习;

  ②初中阶段,学生实验课出勤率在90%以上;

  ③学生动手操作要求:基本掌握大多数常用仪器的使用方法和常用实验方法;能收集实验证据和简单地处理实验数据,数据处理基本正确;通过分析简单的实验现象和数据获得结论,实验现象和数据基本正确;具有一般的实验习惯;

  ④能及时撰写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基本正确。

  ⑶A:凡学校测评达到P级的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可直接申报认定为A级。

  ①在实验操作考试中达10分者。

  ②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参加青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实验操作比赛并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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