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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根据青民〔2007〕3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因灾造成的“三缺户”(缺粮、缺钱、缺劳力)平安度荒,促进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将我乡9500元春荒救济款全部分配到村,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的使用规定,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实行专款专用,不得预留资金,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和救助资金两公开。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仁宫村1780元(其中下岸650元) 寺岙村920元
朱山村630元 桃坳村460元 孙前村330元
密溪村660元(其中双源230元) 小奕村1090元
大奕村920元 彭湖村830元 红花村520元
钓滩村1360元(其中滩下400元)
特此通知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资金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民政局。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