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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07-02-13 11:16:00

关于2007年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07年卫生系统拟向本县招考卫生类专业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8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07228日;

2、       报名地点:上午,夏康体育馆;

下午,卫生局办公室<2>

3、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所学专业、是否07年毕业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护理考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操作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40%30%30%;其他专业考理论专业知识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60%40%。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超过录取人数的,进入实践操作和面试的最多不超过职位数13。理论专业知识、实际操作和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需求专业和名额(总83名)

1、临床医学23名;

2、中医4名;

3、妇幼8名;

4、护理15名;

5、医学检验2名;

6、影像诊断7名;

7、助产士6名;

8、针灸推拿4名;

9、西药剂2名;

10、康复治疗学1名;

11、麻醉1名;

12、中西医结合(或中专学历临床医学)8名;

13、会计2名。

(注:其他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四、有关规定、要求

1、本科生通过考试后合格的,当年给予办理录用手续;大专毕业生护理专业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予录用;大专毕业生(除大专护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和中专护理专业被分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满三年后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被分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

2、考生必须是本县户籍。

3、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子女享受每门卷面成绩加1%的待遇。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报名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合格后,不能按时毕业的,取消就业安排资格。合格者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注:温溪医院也称为乡镇卫生院。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330986822270)。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00七年二月十三日

 

1、2007年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upload=xls]UploadFiles/2007-10/200721311191134919.xls[/upload]

2、报名表(卫生)

[upload=doc]UploadFiles/2007-10/200721311192841615.doc[/upload]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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