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
通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07年卫生系统拟向本县招考卫生类专业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8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
1、 报名时间:2007年2月28日;
2、 报名地点:上午,夏康体育馆;
下午,卫生局办公室<2>;
3、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学校有关证明(证明所学专业、是否07年毕业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考试
护理考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操作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40%、30%、30%;其他专业考理论专业知识和面试。分数比例分别占60%和40%。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超过录取人数的,进入实践操作和面试的最多不超过职位数1:3。理论专业知识、实际操作和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分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需求专业和名额(总83名)
1、临床医学23名;
2、中医4名;
3、妇幼8名;
4、护理15名;
5、医学检验2名;
6、影像诊断7名;
7、助产士6名;
8、针灸推拿4名;
9、西药剂2名;
10、康复治疗学1名;
11、麻醉1名;
12、中西医结合(或中专学历临床医学)8名;
13、会计2名。
(注:其他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四、有关规定、要求
1、本科生通过考试后合格的,当年给予办理录用手续;大专毕业生护理专业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予录用;大专毕业生(除大专护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和中专护理专业被分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满三年后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大中专毕业生被分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满一年后并取得执业资格的,通过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录用手续,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不予录用。
2、考生必须是本县户籍。
3、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子女享受每门卷面成绩加1%的待遇。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4、报名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合格后,不能按时毕业的,取消就业安排资格。合格者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工作。
注:温溪医院也称为乡镇卫生院。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33098、6822270)。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青 田 县 卫 生 局
二00七年二月十三日
1、2007年卫生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upload=xls]UploadFiles/2007-10/200721311191134919.xls[/upload]
2、报名表(卫生)
[upload=doc]UploadFiles/2007-10/200721311192841615.doc[/upl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