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7〕30号)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田县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07〕171号)文件精神,指导开展好第一次全乡污染源普查,经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成立第一次全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 毅
副组长:林加拨
成 员:王银燕 李徐斋 潘艺艳 张美军
下设办公室,由王银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78—6930810。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污染源普查 人事 机构 通知
抄 送:青田县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十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