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根据青司〔2007〕26号文件要求,经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本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予以重新确定,名单如下:
所 长:叶晓勇
联络员:蒋黎清
工作人员:王银燕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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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事 机构 通知
抄 送:县司法局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