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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我乡由于受“韦帕”、“罗莎”强台风的影响,各行政村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为了使村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研究决定下拨2007年因灾救济款,要求各村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的使用规定,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实行专款专用,不得预留资金,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和救助资金两公开,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钓滩村:1400元 其中:滩下 300元 蒋长生 200元
彭湖村:750元 红花村:350元
大奕村:800元 小奕村:850元
密溪村:650元 其中:双源 200元
朱山村:650元 孙前村:350元
仁宫村:1350元 其中:下岸 500元
寺岙村:350元 桃坳村:500元
上述合计人民币捌仟元整
特此通知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资金 通知
抄 送:县府办,县民政局。
仁宫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