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高湖镇对2026年8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经废止或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6年9月10日至9月18日,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饶剑玉;联系电话:0578-6691303。

 

 附件1: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附件2: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青田县高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 9月9日


开始时间:2026-09-10
结束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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