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发[2010]23号、省委[2009]88号和市委[2010]6号文件以及全市第三次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委[2009]88号文件以及市委[2010]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为我县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本次大检查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部门按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及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检查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任务,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企业自查的重点
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基层岗位在工艺流程、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强现场管理,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行业领域的排查重点
道路交通领域要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
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
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排查各类消防隐患,防火灾、防踩踏。
矿山要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透水、防溃坝,要加强民爆器材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物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
冶金有色、水上交通、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教育、卫生、气象等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
针对台风季节的特点,全面开展台风期间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三)政府督查的重点
1、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省委[2009]88号和市委[2010]6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省、市、县挂牌督办的工矿企业隐患、火灾隐患和临水临涯高落差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等情况。
三、组织形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县政府领导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1、重点工程,城乡建设,道路交通、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季力华
组长:王绍金
主要成员单位:公安局、规划建设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2、文化、旅游安全
责任领导:郭庆
组长:尹世清
主要成员单位:文广出版局、风景旅游局、石门洞管委会
3、工矿企业、环保安全
责任领导:邹春平
组长:陈仰武
主要成员单位: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药监局、质监局
4、农业、林业、水利安全
责任领导:叶群力
组长:徐啸放
主要成员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
5、卫生、学校安全
责任领导:潘碧武
组长:郑越崎
主要成员单位:卫生局、教育局
6、道路工程、交通运输、水上安全
责任领导:陈铭
组长:林毅
主要成员单位:交通局、运管所、公路段、康庄办
7、地质、宗教场所、滩坑电站建设安全
责任领导:陈海民
组长:留建平
主要成员单位:国土局、民宗局、滩坑指挥部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检阶段(即日起至 9月 20日)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要亲临一线抓好自查自检活动,要认真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整改活动。
2、督促检查阶段(9月 21日至 9月 30日)
由县领导带队,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进行督查。
3、攻坚保障阶段(10月 1日至 10月 10日)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自查和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其他负责同志要抓具体、具体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检查方法及检查的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大检查要查到企业、机关、学校、车站、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建筑工地、歌舞厅、游乐场、寺庙等每个基层单位和所有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查到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每个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做到“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一个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整改过程监管,派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过程不出事故。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顿或关闭。对整改无望,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予以关停。
4、加强值守,及时总结。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要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将本地本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 10月 10日前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县安委办联系电话: 6819063;传真:6819053;电子信箱:qt6819058@163.com;联系人:陈王伟。
二O一O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