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县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进行督查,加强对企业的现场督查指导,帮助企业查漏补缺,督促重大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汇报材料和台帐准备。
二是确保在月底前完成对受查的企业的复查。同时,深入推进辖区内其他危化从业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基础薄弱、隐患突出的企业的督查。
三是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无法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落实整改经费、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严重危及安全的,立即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从重处罚。
四是加大宣传,提高全员知晓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在重要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语条幅,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求各受查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升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